避免賠巨款 收購東疏大道須解密
信息来自:星洲日报 · 作者: · 日期:05-09-2012

2012-09-04

(吉隆坡3日訊)民主行動黨全國宣傳秘書兼八打靈再也北區國會議員潘儉偉說,首相必須在建議從馬資源(MRCB)手中收購柔佛東部疏散大道(Eastern Dispersal Link)的計劃中充份公佈其財務事項,以確保後者不會在這項行動中獲取巨大利潤。

他說,政府在整個收購大道的過程中必須完全透明,以確保不會給予馬資源高達如天文數字利潤的賠償。

他今日發表文告說,首相署部長諾莫哈末早前宣佈,政府準備從有關的特許經營公司購回柔佛東部疏散大道(Eastern Dispersal Link),這也證明了民聯建議收購收費大道在財政上是可行的,而且也不會如國陣領袖所指般導致國家破產。

他也呼吁政府解密,和公開柔佛東部疏散大道的特許經營合約,以讓馬來西亞人民知道該大道合約內的所有條款。

建議按照合約行事

此外,他說,根據過去的特許合約條款,政府只須支持有關大道的“建築工程估價"和“12%的年利率回酬給股東的資本和貸款投資",因此,初步估計,並基於政府的特許經營合約條款是以解密前的協約是相同的來推定,政府應同意的最高賠償額如下:

10億440萬令吉(伊斯蘭債券)+1億6千萬令吉(股東的資本和/或貸款)+9千600萬令吉(股東的資本和/或貸款的5年利息)=13億令吉因此,他說,政府必須按照獲得34年特許經營權合約的方式作出賠償,如果政府付予馬資源的賠償多過13 億令吉,否則就等於國陣濫權來利惠朋黨公司。

(星洲日報)

经济策划组
国家银行
MIDA
My Trade Link
马来西亚财政部
国家统计局
Country Report
新经济模式 (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