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监管:新加坡居首 大马第六
信息来自:星洲日报 · 作者: · 日期:24-09-2010

 2010-09-23 

(香港23日讯)新加坡超越香港成亚洲企业监管最佳地区,大马则排第六。

新加坡超越香港

信贷里昂比较亚洲11个地区的企业研究,认为香港的企业监管落后于新加坡排第二,日本第三,台湾和泰国并列第四,大马第六。

接下来依次为并列第七的中国和印度,以及韩国、印尼和菲律宾。

里昂指出,亚洲企业监管动力较2007年下降,可能因受金融海啸打击较小,未有把握机会改善企业监管。

里昂专题研究主管吉尔指出,580个亚洲企业中逾半不设独立主席,由首席执行员等管理层兼任。

他们认为,过去3年,香港的企业监管停滞不前,政府屈服压力放弃延长董事禁售期,香港又为区内唯一不要求上市公司披露季度业绩的经济体,影响了排名。

亚洲公司治理协会行政总理艾哲明表示,部份香港家族企业和由家族控制的上市公司抗拒提升透明度,担心控股权被摊薄,首席执行员和主席更由有关连人士出任,例如兄弟,家族企业管理拖累香港排名。

他强调,良好的企业监管应由独立于公司管理层的人担任主席,否则无法有效监督管理层,此外,独立的主席亦应有足够的相关经验和资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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