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制势在必行
信息来自:南洋商报 · 作者: · 日期:12-10-2010

国会下议院副议长旺朱乃迪向《南洋商报》证实,消费税法案将在本周起召开的国会寻求二读通过。自于去年杪在国会一读以来,该法案便面对颇大反对声浪,争议不断。政府表明,不可能等到所有人都准备好了才落实消费税;财政部副部长林祥才也证实不会再对消费税法案做出任何修正,显示政府落实这项法案的坚决意愿。

财政部是于去年12月间在提呈2009年消费税(简称GST)法案一读,并原订在今年3月间进行二读和进行辩论,以通过和取代现有的1972年销售税以及1976年服务税,并订在18个月后正式征收4%消费税。不过,法案引起在野党、工商团体和民间的颇大反弹,反涨价联盟一度扬言要在今年3月间国会召开时展开示威行动,导致政府作出急转弯,宣布不会在该季的国会上提呈二读。

世界多国经实施消费税,它是对一些特定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的税务。前首相兼财长阿都拉在提呈2005年财政预算案时,原订将于2007年落实消费税措施,但因遭到反对而搁置。政府今次寻求二读通过消费税,并指它不会加重中产阶级和贫穷人民的负担,贫穷家庭届时只需承担2.17%税务,低于现有的销售与服务税合需承担的2.38%。

根据政府的说法,消费税一旦实施,第一年便可为国家带来额外的10亿令吉收入,因为目前的销售与服务税每年为120亿令吉,而消费税预计可获得的收入是130亿令吉。它也预计可为商家省下逾41亿3000令吉,其中出口领域可节省14亿令吉,令大马产品在国际市场更具竞争力;年收入不超过50万令吉的企业不会被征收消费税,估计约70%中小企业无须缴交相关税务;而政府也可增加税收舒缓财政赤字,缔造双赢。

消费税旨在广开国家税务来源,以免过度依赖所得税或单一主要税源,例如,平衡因石油税递减导致税收减少;改善现有只牵涉15%工作人口的所得税现象;填补消费与服务税政策的漏洞;不会出现层叠征税效应;个人所得税及公司税相对降低; 税务不会根据收入水平增加,以及避免逃税等正面效应。国内经济专家一般虽支持实施消费税,惟政府不容忽视来自民间和企业界的反对声浪。

大马中华总商会之前的调查显示,82%受访者认为消费税会引发通胀,对低收入者造成负担。此外,人们也担心税务会转嫁在物价上而导致通胀,并担心政府未来可能会把4%税率调升至双位数等反应,显示政府和民间对消费税的看法存在颇大落差,有待当局研究如何引导民众更深入了解其“好处”。

消费税面对压力为可预见之事,毕竟,实施任何税务均可能对物品的销售产生价格方面的影响,因此,国人和企业界难免会谨慎待之。首相兼财长纳吉之前表示,消费税并非是要向日常消费品和基本服务征税。在该项征税架构下,政府将豁免多种必需品征收消费税,包括稻米与蔬菜、糖、面粉、食油、鱼类、肉类和鸡肉等皆免缴付该税。

尽管如此,人民能否从消费税中受惠及受益多少,尚需取决于该税务正式实施后,企业界所制定的应对策略以及随之产生的市场反应而定。企业界若能对消费税发挥良好的调适力度和强化功能,将可有效化解或减轻其产品在生产与消费领域的负面影响,稳定消费市场和舒缓相关税收对人民造成的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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