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3-19
(哥打峇鲁马新电)马来西亚预计将在今年6月,正式批准电动车上路。
马来西亚陆路交通局总监索拉指出,交通部已经草拟法案,允许至少10家指定的汽车公司,在国内制造及生产电动车及电动摩哆车。
他说,交通部也在和该局讨论电动车上路的其他细节,如设定电动车路税的数额。
他预料,电动车将能在6月向陆路交通局进行注册,以便能在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下合法上路。“注册的时间必须视电动车需花多久的时间符合通用汽车标准,以取得有关认可而定。”
他指出,当局也根据联合国非洲经济委员会规定的有关电动车标准事项,制定在马来西亚使用电动车的相关法令;目前草拟法案的工作已经进入最后阶段。
他说,这些规定包括电动车制造商必须符合特定的条例,如使用的电池种类、电动车的最高时速及煞车系统等。
索拉也指出,国会已经在去年通过修改陆路交通法令,电动车只需向该局进行底盘号码的注册。
他相信,一旦电动车批准上路后,将深受驾驶人士欢迎,广泛地在公路上使用。
《联合早报》
(编辑:张燕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