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财政契约“缩水”
信息来自:2011年12月19日 18:20:47 新华网 · 作者:( 编辑:张威 ) · 日期:20-12-2011

 新华网巴黎12月19日电(记者李明)作为反思和应对债务危机的最新举措,欧盟成员国领导人在本月早些时候的峰会上提出,缔结一份新的财政契约,以强化财政纪律,加强经济政策协调。这被誉为是朝着财政联盟方向迈出的可喜一步。

    目前,欧盟内部的缔约工作正在加紧推进。据法国《世界报》18日披露,欧盟已向成员国提交了财政契约草案。不过,与法国和德国当初提出的共同建议相比,草案的内容明显“缩水”,恐难达到预想效果,而草案在谈判和批准过程中还存在变数。

    财政契约草案中最重要的一条是所谓的“黄金法则”条款。根据草案,参加契约的国家需要在国内法上明确规定,将扣除债务再融资成本以后的财政赤字控制在国内生产总值的0.5%以内。不遵守这一条款的国家将被起诉至欧盟法院。这意味着任何一个签约国都可以在别国没有将财政纪律纳入本国法律框架时要求欧盟法院进行干预。

    除了“黄金法则”条款外,草案其他条款体现出更多“弹性”:为了缩短批准程序,契约只需9个欧元区国家签署便可付诸实施;在某一国批准过程拖延或契约遭否决的情况下,相关国家允许不遵守这一契约,但不会退出欧元区。而没有加入欧元区的国家签署之后可暂不实施。

    欧盟峰会结束后,一些国家纷纷表达各自保留意见:爱尔兰担心契约牵涉财政主权移交,认为必要时将组织全民公投来批准契约;斯洛伐克、芬兰和荷兰由于政府执政基础脆弱或议会反对势力强大,也将面临巨大压力;匈牙利和捷克则明确表示,在加入欧元区之前不会签署财政契约。欧洲理事会主席范龙佩及其团队在拟订草案时充分考虑了这些意见。此外,经范龙佩游说,拒绝参加财政契约的英国将以观察员身份参加谈判,但没有投票权。

    提出财政契约的德国和法国还有各自盘算,它们的一些想法势必引发争论甚至招致反对。德国坚持将财政契约与欧元区永久性救助机制——欧洲稳定机制挂钩,强调遵守财政纪律与救助挂钩,目的是要求目前接受救助的欧元区国家尽快批准契约。但欧盟公布的草案并没有把两者紧密关联起来。法国则希望加强欧元区国家经济和税务政策的趋同,但税收水平较低的爱尔兰和斯洛伐克表示反对,它们更愿意在欧盟层面“加强合作”。

    据报道,欧盟除英国以外的26个成员国将从12月20日开始对草案进行讨论和谈判,以确保明年3月初能够签署。范龙佩的一名顾问表示,最好的结果是欧元区17个成员国达成一致立场,如果某个成员国不能批准这一契约,情况将变得很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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