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印韩澳日六国联手应对全球气候变化
信息来自:环保总局网站, 科技日报,中国政府门户网站 · 作者: · 日期:08-08-2008

7 月 28 日,在老挝万象召开的东盟地区论坛部长级会议期间,出席论坛的中国、美国、印度、韩国、澳大利亚和日本的代表,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发表了上述六国成立 “ 亚太清洁发展和气候新伙伴计划 ” 的 “ 意向声明 ” 。

  国际社会反响热烈

  该消息一经发布,立即在国际上 产生巨大反响。一方面,这 6 个国家的温室气体排放量约占全世界排放总量的一半,无论是在气候变化还是在能源领域,在世界上都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其发表意向声明的意图耐人寻味。另一方面,目前国际社会正在讨论如何启动新一轮气候变化谈判,以确定 2012 年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国际义务,六国在这个关键时期发表此意向声明,是不是准备替代京都议定书?或先声夺人地先抛出未来气候变化国际制度的框架?尤其是,这一意向声明的发布非常突然,此前没有任何征兆。

  很多国家和国际组织对该意向声 明表示欢迎,认为这是采取保护全球气候的积极行动;也有些机构表示怀疑或担忧,尤其是担忧这一伙伴计划有替代京都议定书的意图。笔者的很多国外友人也纷纷来函询问中国在这个问题上的态度,以及成立这一伙伴计划的意图。笔者有幸作为一名成员参与了该意向声明的谈判,现根据自己对这个问题的观察和理解,对该伙 伴计划的产生和发展作一简要评述。

  伙伴计划意向声明出台背景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生 效实施已经 11 年,由于该公约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其中规定的大量行动和措施,例如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转让技术、开展技术研发以应对气候变化等,并没有得到有效实施。今年 2 月,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生效。根据议定书的规定,在促进议定书所规定义务实施的同时,应启动新一轮气候变化谈判,以确定在京都议定书之后即 2012 年后国际上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义务。美国、澳大利亚因为没有批准议定书,将只能够作为京都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观察员列席京都议定书相关问题的谈判。目前,国际上要求尽快制定未来温室气体减排义务国际条约的呼声越来越高。

  美国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居世界第 一位,其人均排放量也高居发达国家榜首。因为没有批准京都议定书,美国一直受到国际社会的批评,可以预见,在即将来临的新一轮气候变化谈判中,美国和澳大利亚等将面临更大的来自外界的压力。但是,作为世界上惟一的超级大国,美国并不希望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国际事务中被边缘化而无所作为;同时,气候变化本 身也会对美国的利益构成损害;另外,也为了缓和国际上对其的指责和压力,美国自 2003 年以来启动了一系列国际合作计划,推动实施其关于应对气候变化不应 影响经济发展的主张。这其中包括 2003 年发起、成立目前已经有 18 名成员的 “ 碳收集领导人论坛 ” 、 2004 年成立的 “ 甲烷市场化 ” 等。

  伙伴计划意向声明谈判过程

  为强调技术研发和应用在解决气 候变化问题上的特殊重要性,美国在今年又邀请对技术研发和应用有同样需求和兴趣的中国、印度、韩国、澳大利亚等国商讨有关问题,在亚洲和环太平洋区域成立一个旨在促进清洁技术研发、推广和应用以实现促进经济发展但同时又促进保护气候目的的新型伙伴计划。经过紧张的筹备,今年 6 月 20~22 日,美国、中国、 印度、澳大利亚和韩国在夏威夷檀香山就成立这一伙伴计划进行了协商。根据会议达成的共识,成立该伙伴计划将分两步完成,一是今年 7 月在老挝万象召开的东盟 地区论坛部长级会议期间,由出席会议的中国、美国、印度、日本、韩国和澳大利亚等的外交部部长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发表成立 “ 亚太清洁发展和气候新伙伴计 划 ” 的 “ 意向声明 ” 。二是今年晚些时候,这些国家将就该伙伴计划的具体方案再次进行谈判,以形成该伙伴计划的规章。

  国际期待伙伴计划结果

   “ 意向声明 ” 是伙伴计划的第一步,要实现 “ 意向声明 ” 所述的全部内容,尤其是如何建立关于推动伙伴计划实施的机构和资金安排,将是一个重大的挑战。目前,已经有不少涉及保护气候的多边合作框架,因缺乏必要的机构和资金安排,尤其是缺乏足够的资金支持,很多合作框架都是空有其名,毫无其实,开场的时候轰轰烈烈,然后很快就不了了之,退出 历史舞台。六国 “ 意向声明 ” 出台后,也有很多类似的疑问。但愿这一意向声明能够成为走向务实合作的典范,六国能够通过加强技术的研发、转让和应用,为从根本上解决气候变化问题找到出路。因为说到底,解决气候变化问题还需要依靠科学技术的突破和应用。这将有赖于六国尤其是美国、日本和澳大利亚 3 国的政治意愿 和诚意,因为这 3 个国家拥有最强大的技术研发实力和雄厚的经济实力。如果这 3 个国家确实有这样的政治意愿和主张,能够对 “ 意向声明 ” 所提出的在提供资金、 技术研发和转让、机构安排等核心内容和行动方面给予全力支持,则实现 “ 意向声明 ” 的目标将会非常顺利;反之,则该伙伴计划也会变成一纸空文,变成一个国际 “ 政治秀 ” ,增加一个政治作秀的国际舞台。可以想像,其他国家和国际社会对六国将如何把该意向声明付诸实施并落实在具体行动上,会非常关注,也会期待着这 些行动能够产生切实的效果。

   · 相关链接 ·

  亚太清洁发展和气候新伙伴计划意向声明 ( 参考中译稿 )

  发展和消除贫困是全球压倒一切的紧迫任务。世界可持续发展首脑会议明确了增强获取负担得起、可靠和清洁能源的必要性;国际社会在 “ 关于气候变化和可持续发展的德里宣言 ” 中就应对气候变化行动应重视发展问题达成了共识。

  我们的自然资源、可持续发展和能源战略各不相同,但我们已经共同努力并将继续努力实现共同目标。在现有的双边和多边倡议基础上,我们将加强合作以满足日益增长的能源需求,同时应对由此产生的包括空气污染、能源安全和温室气体强度等在内的相关挑战。

  为达到这一目标,我们将按《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原则并根据各国国情开展合作,创立一个新的伙伴计划,以开发、应用和转让更清洁、更有效的技术,同时满足各国减少污染、能源安全和气候变化的关切。

  该伙伴计划将通过具体 和切实的合作,促进现有的及正在出现的效益好和成本低的清洁技术和实践的开发、传播、应用和转让,以便取得实际成果。这些合作包括,但不限于 : 能效、清洁 煤、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发电、液化天然气、碳捕获和储存、热电联产、甲烷捕获和使用、民用核能、地热、农村和山区能源系统、先进交通、建筑和住宅建设及维护、生物能、水力发电、风能、太阳能和其他可再生能源。

  六国发表《亚太清洁发展与气候新伙伴计划意向声明》

新华网万象7月28日电(记者何静 李国田 黄建明)中国、美国、印度、澳大利亚、韩国和日本28日在东盟与对话国会议上发表了《亚太清洁发展与气候新伙伴计划意向声明》,旨在促进国际能源合作并应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气候变化和环境污染问题。

中美六国在声明中表示将致力于开发清洁有效 的能源,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国际能源需求并减少温室效应以及大气污染所产生的负面影响。声明计划设立相关机构以加强各国在能源效率、清洁煤炭、液化天然气等方面的合作,同时鼓励私营企业参与。声明还决定就各国在该领域达成的共识和实施措施制定具体的协定。

中国政府代表、中国驻老挝大使刘永兴在当天的新闻发布会上指出,气候变化是环境问题也是发展问题。解决气候变化问题的实质是实现可持续发展,其关键是实现技术创新、转让,推广开展灵活务实的国际合作。

他说,中国政府将实现可持续发展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已先后颁布了一系列 政策和法律,积极调整能源结构,提高能效,推广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有效地缓解了温室气体的排放。他表示,中国愿与世界各国加强科技合作,协力解决能源问题,实现可持续发展,并成功应对气候变化的挑战。

澳大利亚外长唐纳同时表示,该声明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原则一致,是对《京都议定书》的有效补充,并不替代该协定。

(责任编辑 : 俞玮)

公约框架之外的气候变化活动

http://www.china.com.cn/node_7000058/2007-04/02/content_8046258.htm

加拟加入 “ 亚太清洁发展与气候新伙伴计划 ”

本报多伦多 4 月 27 日电 加拿大环境部长罗拉 · 安姆布罗斯 4 月 25 日表示,加政府正在考虑加入 “ 亚太清洁发展与气候新伙伴计划 ” 。安姆布罗斯说,加政府对 “ 亚太清洁发展与气候新伙 伴计划 ” 非常感兴趣, “ 美国并没有要求加拿大加入该计划,但在两天的讨论中,我们对该计划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
   “ 亚太清洁发展与气候新伙 伴计划 ” 是中国、美国、印度、澳大利亚、韩国及日本 6 国去年 7 月 28 日根据万象伙伴计划意向声明框架,于今年 1 月建立起来的。该 6 国产生的温室气体占全世 界的一半多。新伙伴计划的宗旨是建立一个自愿、无法律约束力的国际合作框架,通过合作促进伙伴国发展和效益高、更清洁、更有效技术的转让。参与国认为,该计划符合《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将补充而不是替代《京都议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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