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银行的保密传统
信息来自:温州商报 · 作者:周云 · 日期:10-05-2014

2014-05-10

    所谓瑞士银行,并不是说有个银行—如同中国银行那样名叫“瑞士银行”,而是瑞士所有银行的总称。到今天为止,银行业仍然是瑞士的支柱产业,银行业对瑞士GDP的贡献超过了12%,对税收的贡献超过了20%。银行业兴旺发达的秘诀是吸引境外资金。而境外资金热衷于存在瑞士,则是因为瑞士银行有为储户绝对保密的传统。而瑞士国家的法律又为这一传统保驾护航。

  早在十四世纪,瑞士就出现了银行。至十七世纪,出现了保密制度的雏形。当时有大量受迫害的新教徒逃到了瑞士,他们把带来的财富交给了瑞士银行,而银行则为他们保守秘密。正是在这个时候,瑞士银行确立了禁止将客户信息透露给任何人的信条。

  瑞士银行保密制度的登峰造极跟另外一次迫害有关。1930年代,纳粹迫害犹太人。善于经商的犹太人把大量的财富存入瑞士银行。为了防止德国人追查犹太人的资产,1934年,瑞士通过《关于银行和储蓄所的联邦法令》,规定银行必须保护银行账号的安全。银行工作人员如果泄露客户信息,将受到法律制裁。这样,为客户保守秘密由行业规则上升为国家法律。银行还规定,客户可以用认为自己适当的方式开户,比如用假名甚至是代号。当然储户也要付出代价,比如只能享受低息或者没有利息,甚至倒贴利息。显而易见,这样的规定固然能保护一些储户的合法财产。但瑞士银行也因此成为很多来路不明的资金的天堂,黑钱、腐败官员的资产、秘密政治献金等等,也方便人们隐瞒收入,偷税漏税。

  也正是如此,二战之后,瑞士银行的保密制度受到了越来越多的质疑。美国等国的税务部门多次把矛头对准瑞士银行,认为瑞士银行为逃税者提供了便利。而一些国家政府官员把腐败所得存入瑞士银行,比如菲律宾总统马科斯、海地总统杜瓦利埃等。马科斯一个人的存款高达16亿美元之多。据估计,至1980年代初,瑞士银行所存的3500亿美元境外资产中,有500亿美元来自一些国家的领导人。这引起了国际社会与相关当事国家的愤怒。

  因此,国际社会普遍要求瑞士改革保密制度,一个国家、一个行业的利益,不应该建立在鼓励犯罪、腐败、偷税和不道德的基础上。于是在各方的压力之下,瑞士银行的保密制度逐渐有了松动。1978年,瑞士跟美国签约,在美国调查有组织犯罪时,可以提供“援助”,提供一些嫌疑人包括资产在内的信息。银行存款也必须要实名制。后来,瑞士议会通过了《独裁者资产法》,表示愿意归还独裁者在瑞士银行所存的非法资金。2014年5月,瑞士政府同意签署新的《全球自动信息交换标准》。这项协议要求各国收集并交换银行的账户信息。这意味着瑞士银行保密传统正在走向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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