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战主权财富基金 主权养老基金的前世今生
信息来自:中国证券报 · 作者: · 日期:11-08-2008

2008-01-14

  正在主权财富基金( SWFs )悄然兴起,并且因其规模超越了对冲基金和私募基金( PE )而被国际投资市场称之为 “ 第三力量 ” 的时候,人们突然发现其实身边还存在着 “ 第四力量 ”——“ 主权养老基金 ” ( SPFs ),目前全球的主权养老基金在信息披露、公众认知程度等方面都比主权财富基 金高得多;而两者在数量规模上更是不可同日而语。

  就规模来说,主权财富基金始终是一个谜,没有一个准确的权威估计,甚至就连 IMF 的官方说法也前后不一,例如 2007 年 9 月 12 日 IMF 统计局 官员凯斯特的估计是在 1.5 - 2.5 万亿美元之间,而研究部主任约翰逊的估计是 3 万亿美元。 2007 年 11 月 14 日美国财政部负责国际事务的副部长麦克科 米克估计说,目前全球大约有 40 只主权财富基金,总规模在 1.9 - 2.9 万亿美元左右; 2007 年 12 月 20 日《华尔街日报》载文认为,目前全球主权财富 基金大约在 2 万亿美元左右,不到 40 只。

  很显然,不管是哪一种估计,有两点是肯定的,一是主权财富基金的规模都小于主权养老金。因为截止到 2006 年底,全世界主权养老基金总规模就已 超过 4.1 万亿美元,其中仅 “ 美国联邦养老信托基金 ” 一只就将近 2 万亿美元。二是主权养老基金也不是今天才突然出现的,它的历史比主权财富基金更为久远,只不过主权养老基金这个崭新的概念在日前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 (OECD) 的一项报告中首次创造、出现并使用而已。

  要了解主权养老基金的 “ 地位 ” ,首先应了解 “ 养老金 ” 这个概念的含义。 “ 养老金 ” 由三个部分构成:一是公共养老基金即社会保障基金,二是补充保险基金即企业年金,三是私人养老保险产品。于是,就出现了三个不同的范畴。

  第一,上述三部分共同构成了 “ 养老资产市场 ” 。 2006 年 OECD 资产总值为 24.6 万亿美元,其中 66.1% ( 16.2 万亿美元)为 “ 养老基 金 ” 即前两部分之和, 17.7% ( 4.3 万亿美元)为银行和投资公司提供的退休产品, 14.1% ( 3.5 万亿美元)为保险公司或养老保险公司提供的养老保 险合同, 2.1% ( 0.5 万亿美元)为企业和机构举办的职业年金资产负债表上用于未来支付的即 DB 型的 “ 账面储备 ” 。

  第二,除去私人养老保险产品安排之后,上述两部分之和被称之为 “ 养老基金 ” 资产。 2006 年全世界养老金资产投资市值为 16.86 万亿美元 ( 2004 年为 14.20 万亿美元),其中 OECD 国家就占 16.24 万亿美元,而非 OECD 成员国仅为 0.62 万亿美元; 2004-2006 年世界 “ 养 老基金 ” 平均增长率为 9.02% ,最高的是拉美( 26.92% ),其次是金砖四国( 23.30% ),再其次是欧元区( 13.62% )。

  第三,除去上述第二和第三部分以及其他 “ 普通 ” 养老基金(不属于现收现付制公共养老基金的盈余等),即可算作主权养老基金的范畴。相比之下,主 权养老基金有两个特点:首先,其增长速度要快于 “ 普通 ” 养老基金,例如, 2006 年 OECD 的主权养老基金仅占全世界养老基金的四分之一,但 2001 年至 2006 年主权养老基金平均增长速度为 9.1% ,而其他 “ 普通 ” 养老基金是 8.9 %,其中,增长最快的是新西兰、西班牙和沙特,分别是 45% 、 27% 和 24% 。另一个特点是,主权养老基金资产占 GDP 比例的增长速度快于私人养老基金,以 2006 年为例,挪威主权养老基金占 GDP 比例为 83.0% ,而私人 养老基金只占 6.8% ;瑞典主权养老基金占比为 30.6% ,而私人养老金只占 9.5% ,韩国前者占 21.5% ,后者仅占 2.9% 。 2006 年 OECD 主权 养老基金资产占 GDP 比例平均为 23.9% 。

  从上述主权养老基金的 “ 定位 ” 可大致推演出其基本 “ 定义 ” ,根据 OECD 这份报告,所谓主权养老基金,无非是指这两类公共养老基金:第一类是由 政府或社保部门建立的支撑现收现付制的公共养老基金,其资金来源主要是参保者的缴费剩余。由于老龄化的压力和其他改革政策的限制,这类主权养老基金越来越受到各国的重视,日益成为一个重要和普遍的投资方式,成为整体社保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和重要金融因素,成为政府当局保护社会养老制度可供选择的一个途径和 未来公共养老金制度改革的一个有效工具。丹麦的 “ 社保基金 ” 、美国的 “ 联邦社保信托基金 ” 和日本的 “ 政府养老金投资基金 ” 等均属于这一类。第二类是由政府直接建立、在管理上与社保制度自身相分离、融资渠道主要来自转移支付的公共养老基金。澳大利亚的 “ 未来基金 ” 和新西兰的 “ 超级年金基金 ” 就属于这一类,一般来说其特点是十几年甚至几十年内不支付,以应对社保制度未来的赤字压力。

  由于各国政府的重视、监管当局的青睐和业内金融机构的推动,三方合力共同促进了主权养老基金的发展,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主权养老基金膨胀迅 速,例如澳大利亚 2006 年建立的主权养老基金 “ 未来基金 ” ,当时其资产仅为 137 亿美元,但到 2007 年 8 月就膨胀到 493 亿美元。主权养老基金之所以发展迅速,一个重要原因在于迫于提高收益率的压力和要求,主权养老基金的投资战略比较灵活,可以实现多元化投资的目的。

  事实证明,主权养老基金多元化投资是个大趋势。有些国家比较保守,比如美国和西班牙,其投资组合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制,他们几乎完全持有政府债 券。但许多国家相反,建立主权养老基金的目的就是为了长期持有,于是,很多国家坚持高风险投资策略,比如,爱尔兰的 “ 全国养老储备基金 ” 股票比例占 77.1% ,加拿大占 58.5% ,法国占 62.1% ,瑞典占 59.5% ,新西兰占 60.0% 。

  此外,近几年来还出现一个特点,即许多国家主权养老基金另类资产的投资倾向性日益明显。虽然在全部资产中,另类投资资产比例仍然较小,但越来越流行;不同国家的主权养老基金之间另类资产持有比例差异性较大,从占比最小的韩国 “ 国家养老基金 ”1.2% ,到高达 12.7% 的新西兰 “ 超级年金 ” ( 2005 年只有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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