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币对主权货币的挑战
信息来自:2013年12月24日 09:43:29 来源: 中国金融 · 作者:[责任编辑: 邱小敏 ] · 日期:24-12-2013

     一个诞生刚刚4年被称为比特币的互联网虚拟货币,2013年以来发展迅猛、异常火爆,以致让各主要货币国家央行纷纷作出表态:美联储态度暧昧,德国监管当局则认为其合法。2013年12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对于比特币的性质做了明确的界定:比特币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从性质上看,比特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在中国比特币市场,通知发布后1小时内比特币一度暴跌35%,从最高近7040元“跳水”至4512.13元。

    比特币的出现源于深刻的时代背景。首先,互联网科技的高速发展和互联网应用的快速普及,使得实体经济的交易越来越多地在互联网和虚拟经济中进行,因此衍生出更多的依托互联网的支付、投资和结算工具。其次,伴随经济全球化和金融一体化的深入发展,国际投资、投机资金日夜不停地寻找便利渠道,规避金融监管,试图找到能跨越国别障碍的新的资金运作形式。此外,本轮国际金融危机后,人们越来越意识到,次贷危机爆发的一个主要原因在于对金融创新监管不力。由此,主要经济体货币监管当局一方面通过量化宽松货币政策等手段对冲危机损失和经济下滑,另一方面把金融监管提升到了一个新的水平。这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投机和资本的流动,也促使国际游资依托科技和互联网手段解决投资便利问题。于是,比特币就在这样一个大背景下诞生了。

    短短的4年,比特币取得了飞速的发展。从最初开始平均1美元能够买到1309.03个比特币,到现今1比特币可以兑换超过1盎司黄金,接近1300美元,比特币一度成为虚拟和现实世界中最贵的“货币”。值得注意的是,自从比特币诞生后,互联网又涌现出莱特币、火币、兰币等众多类比特币产品,这些产品与游戏币不同的是,它们的投资炒作、溢价能力极高,上涨速度极快,并且能与实体经济的主权货币进行双向兑换,这无形中对主权货币带来挑战,成为影响其合法性的致命所在。

    事实上,比特币的特质在于投资和结算,其结构设计上的有限性必然会导致过度投机。笔者认为,目前比特币只是一种带有证券性质的具有转移、交换和投机功能的投资产品,尚不具有货币的一般等价物属性及价值尺度、支付手段、结算手段、储藏手段和世界货币的全功能。

    比特币的风险何在?短期内政策和监管风险是比特币投资投机面临的最大风险。从更长期看,比特币的技术风险不可小视。如比特币交易账户遇到黑客袭击,或出现更高层次的软件高手或网络极客,设计出更好结构的互联网货币产品,甚至出现能被各国接受的新型电子超主权货币等,都会给比特币带来巨大投资风险。比特币的快速发展已对实体经济的货币体系产生冲击,这必然会导致比特币与实体经济对接的风险。此外,比特币的持续火爆,交易平台赚得盆满钵满,也助涨了其他类似币种的繁荣。但这些交易平台缺乏监管,没人能保证其不搞“小动作”,一旦平台倒闭,那么其所发售的比特币也将化为虚无。

    《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中国的法定货币只有人民币,也只能由人民银行发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印制发售代币券代替人民币流通。2009年我国商务部、文化部也发布网络游戏币有关暂行规定,严格管制了网络游戏币的使用。事实上,按照我国法律,比特币不但不可用货币购买,也不能兑换人民币,而目前的比特币交易已超越了网络游戏币的管理范围。比特币不是货币,但是,它有“货币部分功能的替代品”的嫌疑。

    值得注意的是,不能因为比特币是互联网的事物,就不纳入金融系统管理,就中国而言,对于比特币或者类似比特币们,如不加以监管,一定会产生严重的后果。比特币演变之后,会具有一定的流通功能、支付功能、结算功能、储备功能,也会具有一定的货币特性。这无疑将影响传统的货币体系,因此,应该将其纳入金融管理范畴。

    当下我国已成为比特币最大交易国,因此,要持续加强对比特币的交易规则、交易平台、交易监管的研究。一方面监管部门应从防范风险角度,调整政策,制定针对比特币、莱特币等的有关政策规定;另一方面,要适时提醒投资者防范比特币炒作风险,同时加强对全球市场的监控,防范我国比特币市场风险。■孙兆东 作者单位:中国建设银行、吉林大学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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