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融监管与世界全面接轨
信息来自:中国金融网 · 作者: · 日期:13-12-2011

2011年12月6日     来源:金融时报 
 
  北京西二环内侧的“金融街”,占地1平方公里的街区汇集了数十家国内外金融业龙头企业,而中国最高金融管理机构“一行三会”,即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的办公大楼,也坐落在这里。10年前的12月11日,随着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中国的金融业实现了全面开放,中国的金融监管也伴随着金融业务国际化、综合化、全能化发展,不断发展着、完善着,并逐步与国际接轨,实施着更加有效的监管。

  发展的十年金融监督是指金融主管当局对金融机构实施的全面性、经常性的检查和督促,并以此促进金融机构依法稳健经营和发展。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金融调控监管体系也走过了从无到有、日臻完善的过程,并全方位护航着中国银行、证券、保险三大市场的快速健康发展。

  入世10年来,不仅中国五大国有商业银行先后完成股份制改造并在境(海)内外上市,在公司治理和经营理念上发生了深刻变化,而且整个银行业综合实力、资产质量、盈利能力、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都有了很大提高,刷新了资本市场上多项纪录。截至去年底,中国银行业资产总额达到95.3万亿元,是2002年底的4倍;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和比例持续双降,而整体加权平均资本充足率从2003年底的-2.98%,提升到12.16%。银行业金融机构税后利润从2002年的616亿元增加到2010年的8991亿元。

  与此同时,中国资本市场加快了同全球资本市场的融合。截至去年底,中国资本市场已经有2062家上市公司、1.3亿户投资者、106家证券公司、62家基金公司、163家期货公司,股票总市值全球第二,商品期货市场成交量居世界第一位。资本市场在拓宽融资渠道、促进资本形成、优化资源配置、分散市场风险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成为支持中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平台。

  而作为金融开放排头兵的中国保险业,早在1980年就已经开始允许外国保险公司设立代表处。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中国保险业迅速做大做强,从2001年到2010年,保险业机构数从35家增加到134家,其中外资机构从21家上升到53家;全国保费收入由2110亿元增加到1.45万亿元;总资产从2001年的4600亿元增长到5.05万亿元。

  对外开放中加强审慎监管

  10年前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时,曾有金融专家指出,金融市场的彼此开放,需要双方的市场规则更为接近、标准更高,这样才能减少风险。事实确实如此,中国银行业就在金融监管不断国际化的背景下,积极参与国际竞争,通过设立机构、兼并收购等方式稳妥实施审慎“走出去”战略,不断拓展自身发展空间,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不断提高。

  审慎经营和科学布局使中资银行经受住了全球金融危机的考验,没有遭受重大损失。

  同时,在逐步对外开放的同时,监管机构还参照国际良好监管经验与做法,不断建立健全外资金融机构科学审慎的监管体系和监管框架,加强非现场监管分析,有计划地实施现场检查,不断提高对外资金融机构监管水平,促进其在华稳健经营。十年后的今天,外资金融机构在华机构数量和业务规模迅速增加,与中资金融机构广泛开展了业务合作和股权合作,已成为中国金融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可以说,加入世贸组织十年来,国际上不少先进的监管理念和做法正在逐步运用到中国的金融监管实践中。中国金融业不仅充分完善着现代公司治理机制,而且树立起现代金融机构经营理念;不仅稳步推进着发展战略转型,而且不断优化管理模式和业务流程。使中国金融机构的风险管控和抵御能力不断增强。国际金融监管中倡导的“逆周期监管”,在中国金融监管实践中得到充分重视。银行业金融机构就以第三版巴塞尔协议的实施为契机,构建着符合中国国情、与国际监管标准接轨的银行业全面风险管理架构。

  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三年来,中国金融体系依然稳健安全,有专家表示,金融业的稳定发展应归功于不断完善的金融监管体系,审慎有效的金融监管,使国内金融机构增强了抗御风险的能力,得以有效抵御外部冲击。

  金融监管与世界全面接轨

  入世十年也是中国金融监管与世界全面接轨的十年。十年来,中国始终积极参与国际金融市场游戏规则的制定,推动国际金融机构的改革,加强国际金融监管,对缩小中国与国际差异,推动金融改革、加强金融安全产生了重要意义。2010年,“一行三会”积极参与国际金融监管合作,全面参与金融稳定理事会(FSB)、国际清算银行(BIS)、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BCBS)、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和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IAIS)等国际组织和国际标准制定机构的工作,为有关国际金融标准的形成作出了贡献。同时,配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顺利开展了中国金融部门评估规划(FSAP)工作。

  作为FSB和BCBS的成员,人民银行继续深入参与国际金融监管改革政策、银行体系资本和流动性、宏观审慎管理框架、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等具体金融监管标准的制定与修改。人民银行充分借鉴BCBS的改革成果,结合国情研究建立逆周期的金融宏观审慎管理制度框架,研究减少监管真空、制定金融控股公司及交叉性金融工具的监管规范,研究加强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管理。

  银监会也全面参与了国际监管标准的修订工作,还参与资本定义、杠杆率、流动性指标的全球定量测算(CQIS)工作,完善资本充足率、动态拨备率、杠杆率和流动性比率等监管工具,设定合理的时间表,稳步推进各项标准的贯彻落实,推动国内银行业向新的国际标准过渡。成功组织召开大型商业银行监管(国际)联席会议,与44个国家和地区的金融监管当局签署监管合作备忘录(MOU)或合作协议,与境外监管当局合作,实施跨境现场检查,有效维护了中国银行业核心利益。证监会在积极参加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多边合作,在修改和拟定IOSCO新的战略方向、监管原则和监管合作原则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此外,证监会继续加强双边跨境监管合作。截至2010年底,证监会已与43个国家和地区的监管机构签署了47项备忘录。中国保监会也积极参与“国际保险集团监管共同框架”制定工作,加强对国际活跃的保险集团监管的一致性,推动全球监管方法的统一。

  值得关注的是,中国的积极参与,大幅度地提升了新兴市场国家及发展中国家在国际金融领域的知情权、话语权和规则制定权。

  监管体系正逐步走向成熟

  11月15日,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公布的中国“金融部门评估规划”成果报告中,充分肯定了中国金融体系近年来在商业化转型、增强财务稳健性、改进金融监管等方面取得的显著进展。报告认为,中国金融改革进展良好,金融机构实力不断增强,金融体系总体稳健,有效地抵御了国际金融危机;金融服务和产品日益多样化,有力地支持了经济发展;近年来中国在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监管和支付、结算体系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较好地遵守了《有效银行监管核心原则》、《证券监管目标与原则》、《保险核心原则》、《重要支付系统核心原则》和《证券结算系统建议》等金融领域国际标准与准则,在构建反洗钱和反恐融资体系方面取得重大进展。

  随着金融业快速发展,金融运行日益复杂,金融监管任务越来越重,依法加强金融监管也就必然成为金融工作的重中之重。未来,进一步推进金融监管体系的发展,完善金融监管手段是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和安全运行的重要保证,同时也是中国金融业直面经济金融全球化、全面与国际接轨、走向国际市场的需要。

  正如本报专家组成员、社科院金融所副所长王松奇所说的,经过多年的努力,中国金融监管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对银行、证券、保险三方面的监管发展水平不太一样,还存在需要解决的问题,要保障中国金融业健康稳定发展,加强金融监管尤其重要。目前中国的金融监管还需要不断完善,未来的路还很长……

(责任编辑:伊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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