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简介
信息来自:联合国新闻部 · 作者: · 日期:27-07-2008

你也许还不知道……

联合国的维持和平行动和人道主义援助工作几乎家喻户晓。但联合国在许多其他方面对我们大家生活的影响则并非如此。这本小册子简要介绍了联合国,包括介绍其成立的过程和从事的活动,以说明联合国如何为全体人民创造更加美好的世界。

人类面临各种问题的挑战,联合国则是解决这些问题的全球努力的核心。通称为联合国系统的30多个附属组织为此齐心协力,一道工作。联合国及其系统内 各组织日复一日地进行努力,增进对人权的尊重,保护环境,防治疾病,减少贫穷。联合国各机构为安全高效的空中旅行制定标准,帮助改进电信服务,加强消费者保护。联合国还领导国际社会同毒品贩运和恐怖主义作斗争。联合国及其机构在世界各地援助难民,拟订排雷计划,协助扩大粮食生产,领导遏制艾滋病的斗争。

20059月,联合国各会员国将在纽约开会,既庆祝这个世界组织成立六十周年,也将作出决定,帮助落实20009月通过的《千年 宣言》所表达的共同理想。各会员国派最高级别的代表出席了2000年的会议,其中包括147个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他们为联合国在每个领域开展的努力都确 定了可以衡量的目标。2005年将是国际社会第二次为保证这些目标的实现举行首脑会议。为此目的,秘书长提出了一整套改革建议,用以实现这些能够实现的目标。大自由呼吁在发展、安全和人权领域采取具体行动,并呼吁着手改造包括联合国在内的国际机构,以更加有效地开展这些优先活动。(秘书长的报告全文载于http://www.un.org/chinese/largerfreedom/

联合国如何运作

  联合国于19451024日成立,当时共有51个国家承诺通过国际合作和集体安全来维护和平。今天,世界上几乎每一个国家都加入了联合国。联合国共有192个会员国。

  一个国家在成为联合国会员国的时候同意接受《联合国宪章》规定的义务。《联合国宪章》是一项国际条约,规定了国际关系的基本原则。根据《宪章》,联合国有以下四项宗旨: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发展国家间友好关系;合作解决国际问题和增进对人权的尊重;成为协调各国行动的中心。

  联合国并非世界政府,不制定法律。但是,联合国提供协助解决国际冲突的办法,并就影响我们大家的事项拟订政策。在联合国,所有会员国,不论大小和贫富,不论其政治观点和社会制度为何,都在这一过程中享有发言权和投票权。

  联合国有六个主要机关。其中大会、安全理事会、经济及社会理事会、托管理事会和秘书处五个机关设在纽约联合国总部。第六个主要机关是国际法院,设在荷兰海牙。

大会

  联合国所有会员国都派代表出席大会。大会是一个世界议会,通过举行定期会议和特别会议来审议世界上最紧迫的问题。每一会员国在大会享有一票。对于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接纳新会员国和制定联合国预算这样的关键问题,需要三分之二的多数票方可作出决定。对于其他事项,则以简单多数票作出决定。近年来,大会进行了特别努力来通过协商一致办法,而不是通过 正式表决来作出决定。

大会在2004年会议的主要会期审议了150多个不同的议题,包括联合国的改革、恢复对法制的尊重、小岛屿发展中国家的需要、气候变化与相关的人道 主义危险、以及所有国家在全球贸易体系中的参与。该届会议审议了很多不同国家和区域的局势,包括伊拉克和苏丹达尔富尔地区的局势。

  2005年大会六十周年纪念会议的中心活动,是由世界各国领袖对联合国在2000年通过的《千年宣言》进行一次五年期审查,包括就秘书长提交的一整套减贫建议采取行动,评估安全威胁,遏制侵犯人权的行为,并核准旨在加强联合国的运作的重大改革措施。

  大会每年9月至12月举行常会,必要时举行续会或就特别关注的问题举行特别会议或紧急会议。为大会工作的还有其六个主要委员会、其他附属机关和联合国秘书处。

安全理事会

  《联合国宪章》赋予安全理事会的主要责任是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安全理事会可随时在和平受到威胁时召开会议。根据《宪章》,所有会员国都有义务执行安理会的决定。

安理会有15个理事国。中国、法国、俄罗斯联邦、联合王国和美国五国为常任理事国。其他10个理事国由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两年。各会员国正在继续讨论如何改变安理会成员组成和工作方法,以使其体现当前的政治经济现实。

  安理会需要有九票赞成才能作出决定。除关于程序问题的表决外,只要任何一个常任理事国投票反对(予以否决),安理会就无法作出决定。

  在审议威胁国际和平的问题时,安理会首先探讨和平解决争端的途径。安理会可提议解决的原则或进行调解。在发生战斗的情况下,安理会将争取实现停火。安理会可派遣维持和平特派团协助各方维持休战状态,并把对立的部队相互隔开。

  安理会可采取措施强制执行其决定。安理会可实行经济制裁或下令实行武器禁运。在极少数情况下,安理会将授权会员国使用包括集体军事行动在内的一切必要手段来执行其决定。

  安理会还负责就秘书长人选和接纳联合国新会员国的问题向大会提出建议。

经济及社会理事会

  经济及社会理事会负责在大会的通盘领导下协调联合国及联合国系统各组织的经济和社会工作。经社理事会作为讨论国际经济和社会问题并就此拟订政策建议的中心论坛,在加强国际合作促进发展方面发挥关键作用。经社理事会还同非政府组织进行咨商,从而在联合国与民间社会之间保持着关键的联系。

  经社理事会有54个成员,由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经社理事会全年举行会议,每年7月举行一届主要会议,其中包括一次高级别的部长会议,用以讨论重大的经济、社会和人道主义问题。

  经社理事会的附属机构定期开会,并向经社理事会汇报情况。例如,人权委员会负责监测世界各地尊重人权的情况。其他机构则重点负责像社会发展、妇女地位、预防犯罪、麻醉药品和可持续发展这样的问题。经社理事会的五个区域委员会负责在各自区域促进经济发展与合作。

托管理事会

  设立托管理事会的目 的,是为了对由7个会员国管理的11个托管领土实行国际监督,并确保采取适当步骤来为托管领土的自治或独立作好准备。到1994年,所有托管领土都已实现 自治或独立,有的成为独立国家,有的则加入了毗邻的独立国家。最后一个实现独立的是由美国管理的太平洋岛屿托管领土 - 帕劳,该国已成为联合国第185个会员国。

  托管理事会已经完成了自己的工作,现由安全理事会的五个常任理事国组成。该理事会已修订议事规则,以便能够在需要时举行会议。

国际法院

  国际法院亦称为世界法院,是联合国的主要司法机关,其15名法官由大会和安全理事会分开并同时投票选举产生。国际法院负责在有关国家自愿参加诉讼的情况下裁决国家之间争端。一个国家如果同意参加诉讼,就有义务遵守法院的裁决。国际法院还应请求向联合国及其各专门机构提供咨询意见。

秘书处

秘书处根据大会、安全理事会和其他机关的指示负责联合国的实务工作和行政工作。秘书处的首长是秘书长,负责提供通盘行政指导。

  秘书处下面设有部和厅等部门,经常预算编制内的工作人员约有7 500人,来自大约170个国家。秘书处的工作地点包括纽约联合国总部以及日内瓦、维也纳、内罗毕和其他地点的联合国办事处。

联合国系统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和其他13个称为专门机构的独立组织按照合作协定与联合国保持联系。这些机构也包括世界卫生组织国际民用航空组织,都是根据政府间协定设立的自治机构。这些机构在经济、社会、文化、教育、卫生和有关领域负有广泛的国际责任。其中一些机构,如国际劳工组织万国邮政联盟,创立时间比联合国还早。

  此外,联合国一些办事处、计划署/规划署和基金,例如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难民专员办事处)、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开发计划署)或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儿童基金会),致力于改进世界各地人民的经济和社会状况。这些机构向大会或经济及社会理事会负责。

  上述所有组织都有自己的理事机关、预算和秘书处。这些组织与联合国一起,统称为联合国大家庭或联合国系统,提供的技术援助和其他形式的实际援助加在一起,几乎覆盖所有经济和社会领域。

联合国采取了哪些行动来促进和平

  联合国的一个核心宗旨是维护世界和平。根据《宪章》,会员国同意用和平手段解决争端,不对其他国家进行武力威胁或使用武力。

  多年来,联合国在协助解除国际危机和解决长期冲突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采取了包括建立和平、维持和平和人道主义援助在内的复杂行动。联合国努力防止爆发冲突。在冲突后,联合国越来越多地采取行动来消除冲突的根本原因,并为持久和平奠定基础。

联合国的努力成果卓著。联合国协助解除了1962年古巴导弹危机和1973年中东危机。1988年,联合国主持的和平解决办法结束了两伊战争。翌 年,联合国主持的谈判导致苏联从阿富汗撤军。1990年代,联合国协助恢复了科威特主权,并在结束柬埔寨、萨尔瓦多、危地马拉和莫桑比克的内战以及解决或 遏制其他一些国家的冲突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19999月,在东帝汶人民就自决问题举行投票后爆发了一连串的暴力事件,迫使约200 000名东帝汶人民背井离乡。联合国当时授权派遣一支国际安全部队协助恢复秩序。随后,联合国建立的过渡行政当局领导该领土完成过渡,于20025 20日实现独立。2001911日,在恐怖分子袭击美国时,安全理事会迅速采取行动,通过了一项范围广泛的决议,规定各国有义务确保把任何参与资助、计划、筹备、实施或支持恐怖主义行为的人绳之以法。

裁军

  制止武器扩散,减少并最终消除所有大规模毁灭性武器是联合国的主要目标。联合国一直是进行裁军谈判、提出建议和开展研究的一个常设论坛。联合国支持在裁军谈判会议和其他国际机构中进行多边谈判。这些谈判产生了像《核不扩散条约》(1968)、《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1996)和各项建立无核武器区的条约这样的协定。

此外还缔结了其他条约,禁止发展、生产和储存化学武器(1992年)和细菌武器(1972年);禁止在海床洋底(1971年)和外空(1967年) 安置核武器;以及禁止或限制其他类型的武器。截至20052月,共有144多个国家成为1997年禁止地雷的《渥太华公约》的缔约国。联合国鼓励所有国家加入这项条约和其他旨在禁止破坏性战争武器的条约。联合国也支持防止、制止和消除小武器和轻武器非法贸易的努力,因为这些武器在世界各地的绝大多数冲突 中是最常用的武器。联合国常规武器登记册和军事支出标准化报告制度为提高军事方面的透明度提供了帮助。

  设在维也纳的国际原子能机构实行着一项保障协定制度,用以确保和平用途的核材料和设备不被转用于军事目的。设在海牙的禁止化学武器组织负责收集同世界各地化学设施有关的资料并定期进行视察,以确保化学武器公约得到遵守。

建立和平

  联合国的建立和平工作是通过外交手段促使敌对各方达成协议。安全理事会为了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可以建议采取各种方法,例如通过谈判或诉诸国际法院来避免冲突、恢复和平或保障和平。

秘书长在建立和平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秘书长可以提请安全理事会注意任何可能威胁国际和平与安全的问题,也可亲自或通过特使利用斡旋来进行调解,或在幕后进行秘密外交。秘书长还通过预防性外交来帮助解决争端,防止争端升级。

建设和平

  联合国进行的活动日益着重消除引起冲突的根本原因。

  发展援助是建设和平的一项关键要素。联合国同其系统内各机构、捐助国、东道国政府和非政府组织合作,致力于在那些努力消除冲突后果的国家内支持善政、法制、选举和人权。与此同时,联合国还协助这些国家重建因战争而遭受破坏的行政、卫生、教育和其他服务。

  其中有些活动,例如,联合国监督下的纳米比亚1989年选举、莫桑比克的排雷方案和海地的警察培训,是在联合国维持和平框架内开展,并可能在维持和平行动撤出后继续进行。其他活动则是应政府的请求进行的,联合国在几内亚比绍成立建设和平支助办事处就是这样一个例子。

维持和平

  为了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安全理事会发起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并规定这些行动的范围和任务。多数行动涉及军事任务,例如在谈判各方寻求长期解决办法期间监督停火或建立缓冲区。其他行动可能需要配备民警或其他文职人员,用以协助组织选举或监督人权情况。此外,部署维和行动的目的还包括与区域组织的维 和部队合作监督和平协定的执行。

维和行动可能只持续数月,也可能持续多年。例如,在查谟和克什米尔邦,印度和巴基斯坦之间停火线上的联合国行动发起于1949年,而塞浦路斯的联合 国维持和平人员则自1964年以来一直驻扎在那里。相形之下,1994年,联合国只用一个多月就完成了在利比亚和乍得之间的阿乌祖地带执行的任务。

  自联合国于1948年首次部署维持和平人员以来,有几乎130个国家自愿提供了多达100万名军人和民警。他们同成千上万的文职人员一起为大约 60次维持和平行动工作。根据20052月的统计,当时有103个国家派出几乎67 000个军人和警察参与维和,这是一个破纪录的数字。

联合国的和平行动

  非洲

  联合国多年来以多种形式努力促进和平,包括在南非进行长期的反对种族隔离运动,积极支持纳米比亚独立,多次派遣选举支助特派团,以及发起23项 维持和平行动。最近的维持和平行动包括派往利比里亚(2003年)、科特迪瓦和布隆迪(2004年)的特派团以及新近授权建立的联合国苏丹特派团 (20053月)。

当然,联合国已经在苏丹开展行动,争取消除联合国紧急救济协调员所称世界上最严重的非自然造成的人道主义危机。包括联合国、非政府组织以及红十字和红新月会系统在内的全球人道主义界已在该国部署了9 000个实地工作人员,其中几乎1 000个是国际人员。20053月,安全理事会由于经调查发现存在广泛侵犯人权的行为,把200271日以来在苏丹达尔富尔地区出现的局势提交国际刑事法院检察官处理。

  联合国还开展了广泛的外交努力,以争取实现大湖区的和平,并正在帮助为关于西撒哈拉未来地位的全民投票进行筹备工作。在非洲其他地区,联合国的外地特派团继续在中非共和国、几内亚比绍、索马里和西非区域开展建设和平工作。

  亚洲和太平洋

  2002年以来,联合国阿富汗援助团一直通过与阿富汗政府协调,努力促进全国和解,执行2000年《波恩协定》为联合国规定的任务,包括人权、法治和男女平等领域的任务,并管理联合国在阿富汗开展的所有人道主义、救济、恢复和重建活动。

  联阿援助团通过与阿富汗政府内的对应部门以及该国和国际非政府组织进行合作,统一协调联合国在阿富汗开展的所有活动,包括16个联合国机构的活动。

  派驻塔吉克斯坦的维持和平特派团于2000年完成工作之后,联合国在该国开设了一个办事处,来为各种建设和平活动提供政治框架并领导这些活动。联合国军事观察员继续在查谟和克什米尔邦监测印度和巴基斯坦之间停火线的局势。

  在东帝汶,联合国通过斡旋促成的印度尼西亚与葡萄牙之间的谈判终于在19995月达成协议,为关于该领土地位的全民协商铺平了道路。联合国监 督进行的选民登记导致19998月的投票,78%的东帝汶人民在投票中赞成独立,进而导致在2002520日成立独立的东帝汶国家。联合国东帝汶支助团(东帝汶支助团)继续驻扎该国,帮助建立核心政府结构,包括建立司法制度和执法机构,同时协助维护稳定与安全。

  联合国还协助巴布亚新几内亚政府与布干维尔各派就自治、全民投票和武器处置问题达成一项全面协定。

  欧洲

  联合国塞浦路斯维持和平部队继续在这个被分隔的岛屿上监督停火线,维护缓冲区和进行人道主义活动。由于这支部队的存在,秘书长及其特别顾问得以在一个有利的环境中开展外交努力,以推动谈判和实现全面解决。

  联合国竭力解决前南斯拉夫境内的冲突,并向数以百万计的人民提供救济援助。1992年至1995年,联合国维持和平人员帮助在克罗地亚恢复和平 与安全,在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保护平民,确保前南斯拉夫的马其顿共和国不致卷入战争。在1995年的代顿-巴黎协定签署之后,共有四个联合国特派团为实 现和平提供帮助。

当今,联合国科索沃临时行政当局特派团(科索沃特派团)正继续同科索沃人民一道努力,争取形成一个高度自治和正常运作的民主社会。科索沃特派团于1999年在北约停止轰炸和南斯拉夫部队撤离后建立,把欧洲联盟、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和联合国的活动置于联合国的统筹之下。

  在格鲁吉亚的阿布哈兹,在联合国军事观察员特派团执行维持和平任务的同时,还在继续开展外交努力,争取为格鲁吉亚/阿布哈兹冲突找到全面的解决办法。

  美洲

  联合国的建立和平与维持和平工作帮助解决了中美洲的一些旷日持久的冲突。1989年,在尼加拉瓜进行的和平努力导致抵抗运动自愿解散,抵抗运动 的成员将武器上缴联合国。1990年,一个联合国特派团观察了尼加拉瓜选举,这是首次在一个独立国家举行由联合国观察的选举。在萨尔瓦多,由秘书长居中促 成的和平谈判结束了长达12年的武装冲突,联合国的一个维持和平特派团核查了所有协定的执行情况。在危地马拉,联合国协助进行的谈判结束了历时35年的内 战。

在让·贝特朗·阿里斯蒂德总统于2004229日离开海地之后,安全理事会应海地临时总统的请求授权立刻部署一支多国部队,以支持该国在安全和稳定的环境下开展和平和立宪进程。安理会随后建立了联合国海地稳定特派团,该特派团于20046月接管了多国部队的职责。联合国特派团一直在进行努力, 争取能够在2005年举行选举,并在200627日把权力移交给选举产生的总统。

  中东

  联合国对阿以冲突的关注延续几乎六十年,其间经历了五场全面战争。联合国确立了实现公正持久和平的原则,其中包括作为基准的两项安全理事会决议,即242(1967)338(1973)决议。这两项决议仍然是全面解决的基础。

  联合国还支持旨在解决根本政治问题的其他举措,并向该地区部署了一系列维持和平特派团。联合国的第一个军事观察组成立于1948年,至今仍驻扎 在该地区。联合国的第一支维持和平部队也是在该地区成立的,时间是在1956年苏伊士危机期间。联合国目前有两支维持和平部队部署在中东地区。1974年 建立的一支部队部署在戈兰高地,负责维持以色列和叙利亚部队之间的隔离区。1978年建立的另一支部队部署在黎巴嫩南部,负责促进局势的稳定,并于 2000年对以色列从该地区的撤军进行了核查。

  在外交方面,联合国作为四方(另外三方是美国、欧洲联盟和俄罗斯联邦)的一员,积极参加了通过谈判达成解决办法的努力。2003年,四方提 出的实现永久性两国解决办法的路线图得到了双方的接受,但尚未得到执行。与此同时,联合国继续通过安全理事会、其他机构和秘书长及其中东和平进程特别 协调员采取的行动来推动局势的和平解决。

  在伊拉克,最激烈的战争阶段过去之后,安全理事会于2003814日成立了联合国伊拉克援助团(联伊援助团)。 联伊援助团的目的是协调人道主义和重建援助,并协助开展政治进程,以建立一个得到国际承认的主权伊拉克政府。几天之后,联合国的巴格达总部于819日成 为恐怖主义袭击目标,有22人在袭击中丧生,其中包括联合国援助团的首脑塞尔希奥·比埃拉·德梅洛,此外还有150多人受伤。

  秘书长在这次袭击之后撤回了派驻巴格达的大部分联合国国际人员,只留下少量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人道主义援助。尽管如此,联合国继续从伊拉克境内和境外提供援助,包括向全国各地提供食品、水和保健服务。这项工作主要是依靠联合国的伊拉克籍工作人员进行。

  2004628日,占领结束,伊拉克正式恢复了主权,标志着该国的过渡进程开始了一个新的阶段,导致2005130日举行直接选举。在联伊援助团、秘书长的特别代表和选举援助司的支持下,伊拉克人不顾时时刻刻的暴力威胁,纷纷走出家门行使自己的政治权利。由此产生的过渡国民议会将起草一份永久宪法,在今年晚些时候将其付诸全民投票。

联合国采取哪些行动来维护正义、人权和国际法

  由于联合国的努力,各国政府缔结了许多项多边协定,使我们的世界更安全和更健康,使我们所有人有更多的机会,并使正义得到伸张。这个综合的国际法(包括人权法)体系是联合国的重大成就之一。

人权

  大会在1948年公布的《世界人权宣言》列举了所有人都有权享受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包括生命、自由和国籍权利;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权利;工作和受教育的权利;获得粮食和住房的权利;参加政府的权利。

两项国际人权盟约使这些权利具备了法律约束力,大多数国家都是这两项盟约的缔约国。其中一项盟约规定了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另一项盟约规定了公民和政治权利。这两项盟约与《世界人权宣言》一道,共同构成国际人权法案。

  《世界人权宣言》为80多项有关人权的公约和宣言奠定了基础,其中包括:上述两项国际盟约;消除种族歧视和对妇女歧视的公约;关于儿童权利、禁止酷刑和其他有辱人格的待遇、难民地位、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的公约;关于在民族、族裔、宗教和语言上属于少数群体的人的权利、发展权利、人权捍卫者权利 的各项宣言。

  随着制定标准的工作基本完成,联合国正在把人权工作的重点转移到人权法律的实施上。人权事务高级专员负责协调联合国的各项人权活动,为此与各国政府合作来使后者更加尊重人权,谋求防止侵犯人权事件的发生,并同联合国各人权机制密切合作。联合国人权委员会是一个政府间机构,其活动包括举行公开会议 来审查各国在人权方面的表现,通过新的标准,以及在世界各地促进人权。人权委员会还任命称为特别报告员的独立专家,由他们负责对具体的侵犯人权事件提出报告,或调查特定国家的人权状况。

联 合国人权机构协助开展早期预警和预防冲突方面的工作,并努力消除冲突的根源。联合国的一些维持和平行动列入了人权内容。目前,联合国总共在30个国家或领 土开展实地人权活动。这些活动协助加强人权立法、落实人权和人权教育方面的国家能力;调查关于侵犯人权事件的报告;在必要时协助政府采取纠正措施。

  促进对人权的尊重日益成为联合国发展援助的核心内容。具体而言,联合国把发展权利看作是一个将公民、文化、经济、政治和社会权利综合在一起的动 态过程的一部分,社会中每一个人的生活都会通过这个过程得到改善。享受发展权利的关键在于消除贫穷,这也是联合国的重要目标之一。

国际法

  《联合国宪章》明确要求联合国逐步编纂和发展国际法。联合国这项工作产生的500多项公约、条约和标准提供了促进国际和平与安全以及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框架。已经批准这些公约的国家都受其法律约束。

  国际法委员会负责就各种国际法主题编写草案,然后将其纳入公约,开放供各国批准。有些公约已成为国家间关系的法律基础,例如有关外交关系的公约或规定如何使用国际水道的公约。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负责制订规则和准则,用以协调和辅助关于国际贸易的法律。联合国还率先制订国际环境法。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管理下的协定包括防止荒漠化公约、保护臭氧层公约、管制有害废物越境转移的公约和其他公约。

  1992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京都议定书》是针对全球升温问题决定的,于2005216日生效。该议定书要求各工业国家在20082012五年期间把其6种主要温室气体的总排放量降低到1990年的水平以下。《京都议定书》在生效时已得到140个国家的批准。

  《海洋法公约》谋求确保所有国家都能够平等利用海洋的各种财富,保护海洋免受污染,并促进航行自由和海洋研究。《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公约》是打击毒品贩运的关键国际条约。

  联合国仍在建立一个反恐怖主义法律框架的国际努力中发挥核心作用。在联合国主持下谈判达成了12项全球反恐公约,包括1979年《反对劫持人质 公约》、1997年《制止恐怖主义爆炸事件国际公约》和1999年《制止向恐怖主义提供资助的国际公约》,当前还正在拟订一项全面的反恐怖主义条约。

  2001年,在对美国的9-11恐怖主义袭击发生后,安全理事会以《联合国宪章》的强制执行规定为依据,通过了一项范围很广的反恐怖主义决议。 该决议的规定包括防止向恐怖主义提供资助、把为此目的筹集资金的行为定为刑事犯罪、以及立即冻结恐怖分子的金融资产。安理会呼吁各国加紧交流关于恐怖分子行动的情报,并决定各国应在有关恐怖主义行为的刑事调查或司法程序中互相给予最大程度的协助。

终止有罪不罚现象

  在前南斯拉夫境内的战争期间发生了大规模违反人道主义法的行为,因此,联合国安全理事会于1993年设立了一个国际法庭,审判被控在这场冲突中 犯下战争罪的人。1994年,安理会又设立了另一个国际法庭,审理关于在卢旺达犯下种族灭绝罪的指控。这两个国际法庭已裁定一些被告有罪,并对其判处监禁。卢旺达问题法庭1998年作出的裁决是国际法庭对种族灭绝罪首次作出裁决,也是第一次对犯下这种罪行者判刑。

  联合国的一项重要目标是建立一个国际机制,用以对大规模侵犯人权的行为追究责任。1998年,各国政府同意设立国际刑事法院,使这个目标得以实 现。通过国际刑事法院,将得以惩处种族灭绝罪和其他危害人类罪行的犯罪者。国际社会通过表决支持建立该法院,表明犯下暴行的罪犯不能再指望可以逍遥法外。该法院的规约已于200271日生效。20053月,安全理事会在发现苏丹达尔富尔地区广泛发生侵犯人权事件之后,将该地区的局势诉诸国际刑事法院的检察官。

  联合国还为制订有关国际人道主义法的公约作出了贡献,例如1948年《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和1980年《不人道武器公约》(即《禁止或限制使用某些可被认为具有过份杀伤力或滥杀滥伤作用的常规武器公约》)。

维护正义和平等权利的其他行动

  1945年的时候有7.5亿人在非自治领土上生活。今天,这个数字已减少到稍稍超过100万,这在很大程度上归功于联合国,本组织发挥了关键作用,鼓励附属领土人民的独立愿望,帮助他们加速实现独立。大会于1960年通过了《给予殖民地国家和人民独立宣言》,从那时以来,约有60个前殖民领土获得独立,以主权国家身份加入联合国。

  联合国领导的持续30多年的运动帮助结束了南非的种族隔离制度。1994年,联合国观察团对该国首次举行的所有种族参加的选举进行了观察。

  联合国自成立以来一直努力申明人人平等的根本原则,消除一切形式的种族主义。依照大会的决定,2001年在南非举行了一个世界会议,探讨应通过何种方法来与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不容忍行为作斗争。

  联合国同样致力于国际人道主义法律公约的制定,例如1948年的灭绝种族罪公约1980年的不人道武器公约(即禁止或限制使用某些可被认为具有过分伤害力或滥杀滥伤作用的常规武器公约)。

联合国采取了哪些行动来提供人道主义援助

  人道主义灾难可能发生在任何地点和任何时间。无论其原因是洪水、旱灾、地震还是冲突,人道主义灾难都意味着生命丧失、人民流离失所、生灵涂炭、民不聊生。

紧急援助

  面对各种人道主义灾难,联合国系统各组织为受害者(其中大多数是儿童、妇女和老年人)提供粮食、住所、药品和后勤支助。

为了购买人道主义援助物资并将其运送给需要的人,联合国向国际捐助者筹集了数十亿美元。仅在2003年一年, 联合国人道主义事务协调厅就发起了22项机构间呼吁, 筹集了几乎34亿美元, 用以向22个国家和区域的6 780万人提供援助。该厅由联合国紧急救济协调员领导,该协调员同时兼任主管人道主义事务副秘书长。

  为了提供人道主义援助,联合国必须在外地克服严重的后勤和安全问题。 人道主义工作人员受到阻挠,无法接近需要帮助的人,而交战方有时则故意把平民和援助工作人员作为袭击目标。1992年以来,有大约220名联合国文职人员 在为人道主义行动工作时被杀害。在截至2004630日的一年时间里,发生了120多起袭击联合国人员的事件,其中10起是强奸和性袭击事件,此外还 发生了139起骚扰事件。联合国驻地和车队遭到7次暴力袭击,并发生了52次强行进入联合国驻地的事件。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在联合国针对紧急情况作出的反应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以防止在危机期间出现侵犯人权现象。

  联合国通过一个委员会来协调其针对人道主义危机采取的措施。该委员会由所有主要的人道主义机构组成,由联合国紧急救济协调员担任主席。委员会成员包括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儿童基金会)、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开发计划署)、世界粮食计划署(粮食计划署)和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难民专员办事处)。委员会成员还包括联合国其他机构以及主要的非政府和政府间人道主义组织,如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和红新月会。

人道主义应急措施

  联合国紧急救济协调员负责拟定人道主义行动的政策和宣传人道主义问题,例如使人们更清楚地认识到小型武器扩散的后果,或制裁措施产生的人道主义影响。

  难民专员办事处向躲避战乱、迫害或侵犯人权行为的难民和流离失所者提供援助。2004年初的时候,难民专员办事处共在将近120个国家内向1 710万人提供援助,其中包括440万国内流离失所者 - 仅在哥伦比亚一国就有120万这样的人,此外还包括970万难民、110万返回的难民和将近100万寻求庇护者。

粮食计划署是世界上最大的粮食援助组织,在世界各地提供紧急粮食援助。2003年,粮食计划署为83个国家的1.1亿人,包括5 600万饥饿儿童,提供了600万吨粮食援助。

  过去10年有30万儿童被征入伍当兵,这个期间的战争使200万儿童丧生,另使600万儿童永久伤残。战争和内乱还造成1 300万儿童在本国境内流离失所,1 000万儿童成为难民,其中很多人与父母失散。儿童基金会通过提供食品、安全饮用水、药品和住所来争取满足这些儿童的需要。儿童基金会还率先提出儿童是 和平区的观念并创立了安宁日和平走廊,用以保护武装冲突中的儿童并为他们提供基本服务。

  防灾和备灾也是联合国人道主义行动的一部分。在发生灾害时,开发计划署负责协调实地救济工作,同时促进复苏和长期发展。

  此外,在长期处于紧急状态或正在从冲突中恢复的国家,人道主义援助越来越与发展、政治和财政援助一道,成为整个建设和平努力的一部分。

  印度洋地震-海啸也许是近年来发生的最引人注目的自然灾害。20041228日星期日凌晨,苏门答腊北部爆发了一次里氏9.0级的大地震, 由此引起的海啸浪高10米(33英尺),以超过每小时500公里(310英里)的速度横扫印度洋。这场海啸给印度、印度尼西亚、斯里兰卡、泰国、马尔代夫、缅甸、塞舌尔和索马里的沿岸地区造成破坏。截至20054月,估计有超过217 000人丧生,51 000人失踪,50多万人无家可归。

  联合国系统立即投入行动,着手满足多方面的人道主义需要,包括农业、协调和支助服务、经济复苏和基础设施、教育、家庭栖身之处和非食品物资、食品、保健、排雷行动、保护人权和法治、安全、以及水和环境卫生。为此目的,于200515日发起了紧急呼吁,以筹集9.77亿美元用于大约40个 联合国机构和非政府组织开展的关键救济工作。21日,秘书长任命美国前总统威廉·杰佛逊·克林顿担任他派往海啸受灾各国的特使。

  克林顿总统作为特使的任务包括:保证在政策一级协调恢复努力;支持从紧急救济到恢复与重建的过渡;保证使捐助者支付认捐的资金,并把这些资金送到最需要帮助的社区手中;动员各方支持建立一个防灾减灾机制的区域努力;保证通过协调一致的方式为该区域建立拟议的早期预警系统。

巴勒斯坦难民

  1949年以来,救济巴勒斯坦难民的工作一直由联合国近东巴勒斯坦难民救济和工程处(近东救济工程处)负责。目前,近东救济工程处向该地区的400多万巴勒斯坦难民提供基本的卫生、教育、救济和社会服务,并为其举办创收方案。联合国系统向加沙和西岸巴勒斯坦人民提供的所有发展援助由一名联合国协调员负责监督。

联合国采取了哪些行动来促进发展

  联合国的一项中心任务是推动生活水平的提高,帮助实现充分就业,为经济和社会进步创造条件以及促进发展。联合国系统所开展工作的多达70%是为了执行这一任务。指导这一工作的信念是,消除贫穷和增进全世界人民的福利是为实现世界永久和平创造条件的必要步骤。

  联合国在促进发展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本组织在世界各地设有机构,肩负的任务综合全面,包括社会、经济和紧急情况各方面的需要。联合国不代表任何国家或商业利益。在本组织作出重大决策时,所有国家无论贫富都有发言权。

制订议程

  联合国在形成国际社会关于发展行动的共识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从1960年起,大会通过制订一系列十年国际发展战略协助确定了优先事项和目标。 这些十年战略集中于引起特别关注的问题,同时一贯强调需要在社会经济发展的所有方面取得进展。联合国继续在诸如可持续发展、提高妇女地位、人权、环境保护和善政这样的关键领域内制定新的发展目标,并制定实现这些目标的方案。

  在20009千年首脑会议上, 世界各国领袖通过了一套千年发展目标,其目的是:消除极端贫穷和饥饿;普及初级教育;促进两性平等和赋予妇女权力;减低儿童死亡率;改善产妇保健;遏制艾滋病毒/艾滋病、虐疾和其他疾病;确保环境可持续性。首脑会议为此制订了一套须在2015年年底前实现的可衡量指标。其中包括:将世界上每日收入低于1美 元的人口比率降低一半;普及初级教育;消除各级教育的两性差距;大大减低儿童死亡率,同时改善产妇保健。

  大会定于2005年结合联合国六十周年纪念对2000年的《千年宣言》进行一次五年期审查。

发展援助

  联合国系统以各种方式推动经济和社会目标的实现。

各专门机构的任务几乎囊括经济和社会工作的所有领域。这些机构为世界各国提供技术援助和其他形式的实际援助。它们与联合国合作,协助制订政策,订立标准和准则,帮助提供支援和筹集资金。例如,世界银行2004财政年度向将近100个发展中国家提供了201多亿美元的发展援助。

  联合国系统执行首长协调理事会保证了联合国与各专门机构之间的密切协调,该理事会的成员包括联合国秘书长以及各专门机构、基金和规划署/计划署、国际原子能机构世界贸易组织的首长。

  联合国各规划署/计划署和基金根据大会和经济及理事会的授权开展工作,负责执行联合国在经济和社会方面的任务。为加强这些机构之间的合作,秘书长于1997年设立了由联合国各业务规划署/计划署和基金组成的联合国发展集团。

  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开发计划署)是联合国为全世界可持续人类发展提供多边赠款最多的机构,积极参与实现千年发展目标的活动。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儿童基金会)是联合国致力于儿童的长期生存、保护和成长的牵头机构。儿童基金会在将近160个国家和领土内开展活动,其方案重点为免疫、初级保健、营养和基本教育。

还有其他许多联合国规划署/计划署与各国政府和非政府组织一道努力促进发展。世界粮食计划署(粮食计划署)是世界上最大的国际粮食援助机构,既提供紧急救济援助,也提供发展援助。联合国人口基金(人口基金)是最大的提供人口援助的国际组织。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环境规划署)致力于在世界各地提倡无损于环境的做法。联合国人类住区规划署(人居署)负责向那些居住状况有害健康的人提供援助。

  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贸发会议)致力于促进国际贸易,以使发展中国家更多地参与世界经济。贸发会议还与另一实体,即世界贸易组织(世贸组织)合作,通过国际贸易中心协助发展中国家促进出口。

集中使用资源

  联合国系统正日益集中努力,处理那些涉及不同组织的专门领域,而且任何一个国家均无法独自解决的复杂问题。

  联合国艾滋病毒/艾滋病联合规划署(艾滋病规划署)集中了八个联合国机构和规划署/计划署的专长,以遏制这一当前世界各地使大约4 000万人受害的流行疾病。仅在2004年,就有大约300万人死于艾滋病,另有500万人新感染艾滋病毒。

  根据秘书长于2001年发出的呼吁建立了全球防治艾滋病、结核病和疟疾基金, 这是各国政府、民间社会、私营部门和受害社区之间的一个合作伙伴机制。截至2005年,该基金已在128个国家承诺提供30亿美元的资金,用以支持大力采 取干预措施,来防治这三种每年使600多万人丧生的疾病。扩大免疫活动和研制新疫苗的联合举措得到各方的支持,其中包括企业界领袖、慈善基金、非政府组织 和各国政府、以及儿童基金会、卫生组织和世界银行。

  全球环境基金是一个由开发计划署、环境规划署和世界银行管理的拥有45亿美元的基金,其任务是帮助发展中国家实施环境方案。联合国系统还与非洲发展新伙伴关系(新伙伴关系)开展密切合作,后者是非洲联盟的一项举措,为促进非洲发展的国际援助提供了一个框架。

专门机构

以下是通过订立专门协定参加联合国的自治组织:

  • 粮农组织(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
    致力于提高农业生产力、加强粮食安全、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准。

  • 原子能机构(国际原子能机构
    联合国旗帜下的一个自治的政府间组织,致力于促进原子能的安全与和平利用。

  • 民航组织(国际民用航空组织
    制订关于空中交通的安全、保卫和效率的国际标准,并协调民航所有领域中的国际合作。

  • 农发基金(国际农业发展基金
    筹集资金,用以在发展中国家提高粮食产量和改善穷人营养状况。

  • 劳工组织(国际劳工组织
    制订政策和方案,用以改善工作条件和增加就业机会,并确定供世界各国使用的劳工标准。

  • 货币基金组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负责促进国际货币合作和金融稳定,是关于金融问题的协商、咨询和援助的常设论坛。

  • 海事组织(国际海事组织
    致力于改进国际海运程序,提高海事安全标准,减少船舶造成的海洋污染。

  • 电信联盟(国际电信联盟
    促进国际合作以改进各类电信通讯,协调对无线电和电视频率的使用,推行倡安全措施,并开展研究。

  • 教科文组织(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
    促进教育的普及、文化发展、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的保护、以及科学、新闻自由和通讯方面的国际合作。

  • 工发组织(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
    通过技术援助、咨询服务和培训来促进发展中国家的工业发展。

  • 万国邮盟(万国邮政联盟
    为邮政服务制订国际规则,提供技术援助,促进邮政事务方面的合作。

  • 卫生组织(世界卫生组织
    协调各个方案以解决保健问题,使所有人达到最高可能的健康水平。从事像免疫、保健教育和提供基本药物这样的工作。

  • 知识产权组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促进对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推动版权、商标、工业设计和专利方面的合作。

  • 世界银行集团
    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贷款和技术援助,用以减少贫穷和促进可持续的经济增长。

  • 气象组织(世界气象组织
    促进对地球大气层和气候变化的科学研究,帮助在全球交流气象数据。

  • 旅游组织(世界旅游组织
    担任关于旅游业政策问题的全球论坛,并成为一个实用的旅游专门知识来源。

  如果希望进一步了解联合国,请洽贵国的联合国新闻中心或联合国协会,或与联合国公众问讯股(Room GA-53, United Nations, New York, NY 10017, USA;电子邮件:inquiries@un.org)联系。也可参看因特网上的联合国主页(www.un.org),上面有联合国各办事处、规划署/计 划署和专门机构网站的链接。

  其他联合国出版物, 例如《联合国概况》(Basic Facts about the United Nations)或《建设可持久和平》(Building Sustainable Peace),载有关于联合国的更详细介绍。如欲获得这些出版物,请洽纽约(传真:212-963-3489;电子邮件: publications@un.org)和日内瓦(41-22-917-2614;电子邮件: unipubli@unog.ch)的联合国出版物部门(www.un.org/Pubs)。

联合国正在努力使世界更美好

  联合国制定了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世界人权宣言》(1948年),并制定了大约80项帮助保护和促进具体人权的公约和条约。

  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是维护和平的重要工具。目前有103个国家提供约67000个联合国军事和文职人员,在世界各地开展16项维持和平行动。

  联合国各项环境公约已帮助减少了欧洲和北美的酸雨,减轻了全世界的海洋污染,以及逐步停止生产各种破坏地球臭氧层的气体。

  联合国及其各机构,包括世界银行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是在贫穷国家促进发展的主要动力,每年提供的援助价值达300亿美元。

  过去六十年,通过联合国拟订的国际法数量超过历史总和。

   全球疫苗和免疫联盟是儿童基金会、卫生组织、世界银行集团、私营基金会、制药业和各国政府携手发起的,在 20012003年期间出生的婴儿中,有67万多个是由于这个联盟提供的帮助而免于死亡。

  2003年,世界粮食计划署向1.1亿多人提供了粮食援助,这是该机构成立40年以来最高的数字。

  通过国际民用航空组织议定的规则和条例使全世界的空中交通更为安全。

  仅在2003年一年,联合国的各项筹款呼吁就筹集了大约34亿美元,用于为战争和自然灾害的受害者提供紧急援助。

  卫生组织协调开展的一项全球运动在全世界消灭了天花。

   由于卫生组织、儿童基金会、美国疾病防治中心和国际扶轮社于1988年联合提出的全球消除小儿麻痹症倡议,全世界的小儿麻痹症发病率降低了99%以上,迄今共使500万人免于瘫痪的厄运。

  联合国系统的经济和社会方案开支是通过儿童基金会、粮食计划署、开发计划署和其他机构使用,旨在帮助世界上最贫穷国家,达一年73亿美元。但这个数字不到全世界军事支出的0.8%,后者据估计达9 560亿美元。

 

联合国新闻部出版

纽约联合国复制科用再生纸印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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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部编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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