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的高、中、低收入国家的分类:
(1)高中低收入国家(按世界银行分组标准):
A、 高收入国家,2002年人均国民收入9076美元以上;
B、 上中等收入国家,2936美元至9075美元;
C、下中等收入国家,736美元至2935美元;
D、 低收入国家,735美元及以下的国家。
(2)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按联合国分组标准):
A、发达国家:加拿大、美国、欧盟成员国、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以色列、南非;
B、发展国家则指其他国家。
(3)工业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按国际基金组织分组标准):
A、工业国家:具体包括加拿大、美国、原欧盟成员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和日本;
B、发展中国家:指其他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