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贸组织修订版《政府采购协定》生效
信息来自:http://www.fiet.gov.cn · 作者: · 日期:19-12-2014

2014-06-23


世贸组织2014年4月7日宣布,新修订的WTO《政府采购协定》(Government Procurement Agreement,GPA)已于4月6日生效。GPA成员国中,只有日本延迟至4月16日下周三开始执行新规。

协定涉及的变化将有望通过扩大后的市场准入,在现有每年800亿美元贸易额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到每年1000亿美元贸易额。

尚未加入GPA的中国仍缺席这块巨额的市场蛋糕。中国有意加入GPA并进行谈判。今年1月初,中国向WTO提交了最新的第5份政府采购出价清单。

修订后的GPA在市场准入上囊括了从部级到其他专门机构的更多政府部门,以及新的服务和其他公共采购活动。 

同时,对GPA的更新还包括规则部分,电子采购工具的使用,涉及到采购系统中的防腐败条款,并加强了原有条款中促进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的力度。

此次共有10个国家和地区新加入到GPA这个诸边协议中。包括列支敦士登、挪威、加拿大、中国台北、美国、中国香港、欧盟、冰岛、新加坡和以色列。 

参与签署《政府采购协定》的成员承诺在涉及政府部门对货物、服务和城市基础设施的采购时遵循透明度、竞争性和良善治理的核心原则。

目前GPA的参与成员为15个,其中欧盟及其28个成员国合并视为一个WTO成员,因此实际参加方为43个。 

日内瓦智库国际贸易和可持续发展中心(ICTSD)的分析说,虽然最早的政府采购协定于1996年生效,但在几年后才开始协商精简、革新本协定,并拓充本协定的范围,此过程延续了十多年。 

谈判直到2011年12月WTO第八次部长级会议开始前夕才结束。自是次部长级会议之后,协定参加方已开始寻求能使修订条款在成员内部生效的一套批准程序。

参加方中至少必须有三分之二的成员完成内部批准。由此,批准程序一直延续至今年年初。

如此之快的进展说明参加方对《政府采购协定》的重视,同时也继‘巴厘岛协议’之后进一步证明了WTO已经回到正轨。”WTO总干事罗伯托•阿泽维多(Roberto Azevedo)在官方通告中表示。

阿泽维多说:“革新后的《政府采购协定》文本以及扩展后的市场准入承诺将吸引其他WTO成员考虑加入该协定的潜在利益。”

       GPA的其他成员国正在催促中国加入协议,更多地开放其巨大的政府采购市场。

美国贸易代表处(USTR)在一份报告中援引中国财政部的数据说,2011年中国政府采购市场规模至少是1800亿美元。而事实上,这个市场已迅速膨胀。

新华社去年11月引述财政部的最新统计数据说,2012年全国政府采购规模已增加到13977亿元人民币,约合2300亿美元;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也相应由4.6%提高到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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