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表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2012年1月17日发表的文章,该文题为:2011年国民经济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发展。
注:
1.国内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均按可比价计算;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增长速度均为实际增长速度;其他指标增长速度均按现价计算;
2.全国建筑业企业指具有资质等级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不含劳务分包建筑业企业;
3.农产品生产价格指农产品生产者直接出售其产品时的价格;
4.年末人口指2011年12月31日24时的人口数,年末人口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但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以及海外华侨人数;
5.进出口数据来源于海关总署;货币供应量数据来源于人民银行。